一、评价范围(秘书三级)
二、评价对象(在校生)
三、报名条件(符合学历和年级要求的在校生)
四、收费标准(按公示标准)
五、报名流程(在教务系统中按要求报名)
六、评价流程(评价依据的标准及规范:高级工职业标准;评价科目:理论+实操;考评方式:笔试+实践操作;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等待通知;成绩公布方式:由班主任统一告知;证书领取方式:由学院统一领取)
七、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和所在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
内部督导电话0555-8215256
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555-8880235
八、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